发布时间:2023-04-06
关于举办党校第三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
各党总支:
为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,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,经研究定于4月下旬举办党校第三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通过“推优”,积极分子考察期满一年,列入上半年党员发展计划的发展对象。
二、培训安排
本次培训采用专题辅导讲座、观看教学视频、主题研讨、撰写思想汇报等形式进行,培训班具体学习计划方案另行通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学员认真开展学习,培训期间保持课堂纪律,不得迟到、早退、旷课,无故缺勤1次或病事假达到2次以上的学员,没有培训成绩。培训结束后,撰写好思想汇报,考试成绩合格,方予以结业。
2.各党总支安排专人负责党校培训相关工作,认真研究参训人员名单,填写《第三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册表》,名册表电子版4月12日前发送至马英敏OA邮箱,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组织部(文汇楼1115室)。
附件:
1.各学院党总支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名额分配表
2.第三十一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册表
中共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
2023年4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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